物业服务中心成立于2011年5月,隶属于学校总务部。

物业服务中心共有各类职工450余人,由综合服务部、公寓服务部、教学服务部、质量监督一部、质量监督二部组成。目前,物业服务中心承担着学校近47万平方米的公共设施管理、保洁、秩序维护、水电维修等室内物业服务;负责43万平方米楼宇外包物业和105万平方米的环境及绿化养护的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全校所有楼宇的建筑本体维护、设施设备维护和报修响应;负责学校会议场所服务、住宅区物业、邮件收发等服务工作;肩负“甲乙”两方的有关职能,是学校“公益型”服务和管理部门。

物业服务中心经多年的努力,走“集约化、标准化、专业化”道路,转变了事业编制职工的管理体制。结合自身特点,在服务社会化方面积极探索新的思路,采用自行管理、社会化托管、社会专业服务多重模式,与各公司取长补短,相互扶助,取得了共赢。中心开拓创新内部管理新模式,采用市场化、企业化运作方式,打造富有自我特色的“项目化”物业服务。模拟现代企业的项目经理负责制,采用团队合作的模式,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变“被动式”服务为主动服务,大幅提高了服务质量与服务水平,努力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优质的后勤服务和坚实的后勤保障。


物业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屯溪路校区和翡翠湖校区的物业服务和管理,制定有关物业服务和管理的规章制度、各项物业服务标准和考核考评办法;

2.负责教学楼宇的日常管理,做好日常值班、保洁,设施设备的小型维修和报修等工作;负责做好教务部所安排的课程、实验、各类考试的后勤保障工作;

3.负责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实施学生公寓管理办法,做好日常值班、保洁,设施设备的小型维修和报修等工作。

4.负责行政楼的物业服务工作,做好日常值班、保洁,做好学校学术会议中心、斛兵礼堂、东风报告厅等会议服务工作;

5.负责所辖楼宇内的各类小型维修,做好水电、门窗、桌椅、家具的零星维修工作;

6.负责与学校招投标的各类物业服务实体签订服务合同,负责对各社会物业服务公司履行合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奖惩;

7.协助做好各楼宇公共国有资产的过程化监控,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合理使用;

8.协助做好毕业生离校、新生入学、两校区学生搬迁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安全、文明教育,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维护好学校稳定;

9.负责全校师生的邮件和报刊杂志接收、分发工作;

10.负责中心各类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保证社会用工的规范化;

11.负责学校及总务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物业服务中心主任

办公地点:学生公寓1号南楼101室

办公电话:0551-62901255


物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办公地点:学生公寓1号南楼109室

办公电话:0551-62901263


秘 书

办公地点:学生公寓1号南楼103室

办公电话:0551-62902635


公寓服务科科长

办公地点:学生公寓1号南楼111室

办公电话:0551-62901237


教学服务与物业监管科科长

办公地点:三新楼107室

办公电话:0551-62901360


维修服务科科长

办公地点:三新楼208室

办公电话:0551-62902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