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及有关租住户: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周转房管理暂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18]136号),学校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对租住青年教师公寓逾期一年及以上的住户,实施“阶梯租金”,“阶梯租金”标准详见《合肥工业大学周转房管理暂行办法》,租金从工资中扣除。

如有疑问,请咨询总务处住房管理与改革办公室。

联系电话:62901208 62901209。

联系人:宫老师 石老师。

特此通知。

校务部 财务处 总务处

2019年1月4日

附件:研一、研三、青年教师公寓小高层“阶梯租金”标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