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近期学校发生多起楼宇工作室被盗事件,给广大学生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也影响到师生的正常学习和科研工作。为了防止此类盗劫事件的再次发生,请贵学院切实按照学校要求行使所在楼宇现场监管责任,要求物业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维护秩序人员24小时值班巡逻,排除安全隐患,预防失盗”,同时加强贵学院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提升学生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深入普及安全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如贵重物品随身携带等)。

总务部将加强对各物业公司的监管和考核,请各学院加大对物业公司的考核力度,在上报考核结果时做到实事求是,公正公平。

特此通知。

总务部

二0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