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二级单位:
为了规范项目申报、统筹做好校内专项资金维修改造项目安排、推进项目实施,本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严从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总务部向合肥两个校区征集维修改造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各单位优先申报与师生教学科研、学习生活紧密相关的、具备实施条件的基础性、保障性基本办学条件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房屋修缮项目
1.修缮对象包括:存在安全隐患的教室、公共实验室、学生宿舍、图书馆、食堂、体育馆、礼堂等房屋。
2.房屋修缮具体内容包括:屋面修缮、室内外装修、电气设施修缮、给排水修缮等。
(二)基础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1.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对象主要是满足公共教学、师生工作、生活保障的水、电、气、道路、照明等各类基础设施的维修升级改造。
2.维修改造内容主要是室外给排水改造、强电线路改造、通风系统改造、道路维修、公共照明改造等。
二、申报要求
各单位填报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就项目背景、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项目概算、项目计划安排做详细阐述,同一单位申报多个项目,须进行排序。
近5年内已经维修改造的项目本次不再受理申报。
三、时间和后续安排
1.各单位于3月18日前将纸质版申报书及概算清单报送至行政三号楼405,纸质版均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材料发送至583025582@qq.com。
2.项目征集完毕后,总务部将邀请校内外有关部门、专家进行集中论证、排序,根据学校审批和资金情况,按照轻重缓急次序有序安排。
3.年度过程中原则上不再接收项目申报。
联系人:张长锐
联系电话:17756019641
总务部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