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队伍建设是党的建设基础工程,而民主评议党员则是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结合总务部党建工作实际,现就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把握总体原则
民主评议党员的原则,是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提高民主评议党员质量的重要遵循。根据党内有关规定,总结基层经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需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每名党员都要对照党员标准,实事求是地作出自我评价。党支部要从党员队伍的实际情况出发,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党员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的现实表现,对党员进行实事求是的评议。
(二)坚持民主公开。进行民主评议,一般应召开党支部会。可采取邀请群众代表参加民主测评等适当方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由支委会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三)坚持分类指导。根据党员的特点,明确民主评议的具体内容。重点围绕是否按期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以及在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发挥作用等情况开展评议。
(四)坚持教育、管理、监督融为一体。把坚持党员标准、做合格党员的教育贯穿民主评议党员始终。把处置不合格党员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改进党员日常管理和服务有机结合起来。
二、明确评议对象
民主评议党员范围为总务部全体党员,党员一般应按照组织隶属关系,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总务部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预备党员应参加民主评议,但不确定等次。
各支部在开展民主评议前,须公布应参加民主评议的党员名单;对不能参加的,须同时公布具体原因。
三、深化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是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的具体体现,也是做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结合总务部工作的特点,应从以下六个方面对党员进行评议:
(一)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党组织的决定,自觉服从党组织安排,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否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党性锻炼,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提升思想道德素质、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三)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在工作和学习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遵守校纪校规,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五)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是否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六)是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扎实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时参加“三会一课”,按规定交纳党费,努力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
四、严格评议程序
民主评议党员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学习动员。通过上专题党课、集体讨论等形式,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和党的重要文件以及重要会议精神,对党员进行党员标准和党性教育,打牢思想基础。
(二)自我总结。每个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客观地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三)支委初评。党支部委员会根据党员自我总结、日常管理考核、师生反映等情况,对每名党员的成绩和不足形成初步意见,作为党支部评议的依据。
(四)大会评议。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按以下步骤开展评议:
1.学习党章有关内容,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精神。
2.通报有关情况。由党支部书记通报会前准备情况,通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遵守党的纪律、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等方面的情况,通报党支部征求群众意见的情况。
3.党员个人自评。与会党员分别对照党员标准,对照党中央和上级组织的要求,从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的纪律、践行党的宗旨、转变工作作风、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查找自身问题,开展自我批评。
4.党员相互评议。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会其他成员带头开展批评,其他党员相互开展批评。党员相互评议,可以安排在支部全体党员个人自评之后,也可以逐个进行,即某一个党员个人自评之后,其他党员随即对其进行相互评议。
5.开展民主测评。提名并通过监票人、计票人;清点与会党员人数和参加民主测评的群众代表人数;发放测评表;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监票人、计票人统计民主测评结果。党员民主测评结果由基层党组织掌握。
6.进行会议小结。党支部书记作简要总结和表态发言。
(五)组织评定。支部党员大会评议结束后,党支部委员会根据民主评议情况,结合党员现实表现,重点是党员日常管理情况,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对每名党员形成评定意见,及时向党员反馈,并将党员评议结果报总务部党委审批、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六)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优秀的党员,由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可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委批准,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的称号。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违纪等问题,必须认真查明,严肃处理。经评议认为不合格的党员,党支部委员会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妥善处置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应当十分慎重,原则要坚持,方法要得当。
五、应当注意的问题
民主评议党员是一项政策性很强又比较复杂的工作,在工作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对党员作出评议和鉴定,绝不能图形式,走过场,力求做到通过评议鉴定党员,使本人和其他党员受到一次深刻的党性和党员标准教育。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成绩和优点不夸大,不粉饰;对缺点和不足也不遮掩、不回避。通过评议鉴定,起到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的作用。
(三)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增加透明度,使这项工作始终置于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之下。
(四)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评议工作的始终,使党员之间增进了解,加强团结,消除思想上的隔阂。
(五)每个阶段的评议工作都要组织检查验收,达不到标准的要补课。评议工作结束后,总务部党委要进行全面的检查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