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推进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社会创建工作,安徽省水利厅、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节水办联合印发了《安徽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标准》(皖水资源【2014】47号)。二年来,我校对照标准,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贯彻落实;加大宣传力度,提高节水意识;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管理工作;实施源头控制,完善节约措施;加强日常监管,落实目标责任;加大经费投入,优化管网效率等措施,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2015年12月4日,安徽省省水利厅谢继良副处长、省节水办朱岳松主任、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翁炜宇副处长、市节水办韩闯副主任一行五人来校检查创建省级节水型单位工作。
校党委常委、总务部部长季益洪等在校学术报告厅第一会议室接待了检查组一行。检查组首先听取了副总务长郭志勇关于我校创建节水型单位工作的专题汇报,并查阅了有关文件和资料,现场察看了大学生洗浴设施、节水器具、废水回收再利用等设施。
检查组认为,我校符合节水型单位建设创建标准,验收合格。同时检查组对我校节水工作提出了进一步改进的意见及建议,希望我校继续加强用水设施维护更新,推广高效节水器具,强化用水管理,以智能化、信息化为手段,进一步提高用水管理水平,建立节水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