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物业、能源服务中心:
根据《饮食服务中心目标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稿)》《物业服务中心目标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稿)》《能源服务中心目标管理实施办法(修订稿)》(2021年1月18日八届党委常委会第119次会议研究通过并印发),为进一步优化三中心内部管理结构,科学设岗,人岗相适,不断提升总务部三中心后勤服务保障能力水平,现就三中心自行设置部分管理(技术)岗位(班组长及以上)竞聘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各中心根据工作实际,自行设置管理(技术)岗位。各中心将具体设置情况连同竞聘方式提交总务部党政联席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各中心自行组织竞聘。
二、参加范围
总务部科级领导干部以下的全体正式职工、第三方协议派遣的社会聘用人员,其他具体条件参见各中心岗位设置需求。
三、人员确定
各中心根据竞聘方式,组织竞聘,竞聘结果经中心党政讨论后,提交总务部党政联席会审议,审议通过后,由各中心进行录用。
四、工作要求
1.各中心须高度重视,科学设置岗位,精心组织竞聘,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
2.竞聘过程、结果讨论,须经中心党政集体讨论确定,并在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提交总务部党政联席会审议。
3.各中心党支部纪检委员,在总务部纪委的指导下,加强对竞聘工作的监督。
总务部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