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就总务部2020年度考核工作布置如下:

一、成立总务部2020年度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彭浩玮 田合雷

副组长:史志胜 黄家明 左登发

成 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狂飙 方焱松 叶 蕾 何春华

汪朝杰 张 勇 武海英 夏 坤 陶余祥 谢宜兵

二、布置总务部2020年考核工作具体任务(12月14日)

三、具体任务

1.个人考核(各单位个人优秀比例为15%,校考人员不占指标、不占基数,挂职人员如优秀不占指标、占基数,新进人员占基数,累计病假超过6个月并计发病假工资的不占基数,12月执行退休待遇者不考核、不占基数,)

①处级领导干部

正处级领导干部:在总务部科级及以上干部范围内进行述职测评。其中正处级校考人员(党政主要负责人)优秀比例由学校确定,不占本单位优秀指标、不占基数。由后勤处负责组织。

副处级领导干部:在本处、办公室,或中心班组长及以上人员范围内进行述职测评。由各部门自行组织。

②其他人员考核:由各处(办公室、中心)组织考核,确定优秀建议比例,报党政联席会审议。由各部门自行组织。

各部门须在12月25日前完成个人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总务部党政联席会审议。

参考文件:单位和个人的考核见《合肥工业大学单位与个人年度考核办法》、《合肥工业大学学院(部、中心)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个人年度考核相关规定》,处级干部考核见《合肥工业大学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

2.部门考核(三中心)

12月25日前,召开学校相关部门(学院代表、党政职能部门等)座谈会,由饮食、物业、能源服务中心汇报年度目标管理执行情况,并进行现场测评打分。由后勤处组织。

12月25日前,后勤处汇总年度巡查简报、报修平台、校长信箱及部长信箱投诉以及问题解决情况等,提交12月28日党政联席会审议。

12月28日召开党政联席会审议三中心年度目标管理执行及年终绩效发放,审议总务部2020年度个人考核情况,审议年度拨款专项(管理绩效等)分配等事宜。

四、考核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考核工作的圆满完成。

2.各部门在评定年度个人考核等次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评定“优秀”等次时,要严格按照考核文件评定,公正、严肃、规范。

3.各部门对个人年度考核建议结果要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听取反馈意见。

4.总务部纪委要加强对年度考核工作的监督。

总务部党委 总务部

2020年12月21日

附件:《合肥工业大学教职工2020年度考核表(非教学科研人员)》.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