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同学:

学生寝室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为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保证学生寝室的安全、卫生、整洁,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生寝室安全卫生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年11月28日-30日

二、检查范围

合肥校区(屯溪路校区、翡翠湖校区)本科生、研究生公寓

三、检查内容

学校将组建由相关职能部门老师、辅导员、公寓楼管理员、学生协管员等组成的检查组,重点对以下两项内容进行检查:

1.学生寝室内是否使用或存放大功率电器及违章电器,是否存在私拉电线、违规充电等各类安全隐患。

2.学生寝室的卫生情况。

寝室卫生要求如下:

(1)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2)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3)桌面整洁、无杂物。

(4)地面清洁、无垃圾。

(5)床面平整、被子折叠摆正。

(6)屋内不乱拉绳、晾晒衣服,无乱拉电线、网线,阳台无堆放杂物现象。

(7)座椅归位摆放。

(8)鞋子摆放整齐。

(9)墙面不乱贴、乱画、无各种痕迹。

(10)门窗清洁卫生。

四、工作要求

各位同学要高度重视,提前做好寝室卫生的打扫以及大功率电器的清理工作。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寝室将现场发放“限期整改通知”,并通报学院督促整改。

总务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校务部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