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同学:
学生寝室是学生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为督促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保证学生寝室的安全、卫生、整洁,落实学校安全工作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生寝室安全卫生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年11月28日-30日
二、检查范围
合肥校区(屯溪路校区、翡翠湖校区)本科生、研究生公寓
三、检查内容
学校将组建由相关职能部门老师、辅导员、公寓楼管理员、学生协管员等组成的检查组,重点对以下两项内容进行检查:
1.学生寝室内是否使用或存放大功率电器及违章电器,是否存在私拉电线、违规充电等各类安全隐患。
2.学生寝室的卫生情况。
寝室卫生要求如下:
(1)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2)室内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3)桌面整洁、无杂物。
(4)地面清洁、无垃圾。
(5)床面平整、被子折叠摆正。
(6)屋内不乱拉绳、晾晒衣服,无乱拉电线、网线,阳台无堆放杂物现象。
(7)座椅归位摆放。
(8)鞋子摆放整齐。
(9)墙面不乱贴、乱画、无各种痕迹。
(10)门窗清洁卫生。
四、工作要求
各位同学要高度重视,提前做好寝室卫生的打扫以及大功率电器的清理工作。对于检查不合格的寝室将现场发放“限期整改通知”,并通报学院督促整改。
总务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校务部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