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做好总务部各办公室、中心的一般管理、技能和服务岗位聘任工作,实现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任、公平公开、择优聘用的原则;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原则。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总务部设置的一般管理、技能和服务岗位,适用于学校事业编制、集体所有制职工及社会聘用人员。
三、任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具备岗位所需的知识、能力和技能;
3、身体健康;
4、学校事业编制、集体所有制职工近三年考核称职及以上,社会聘用人员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应聘人员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所竞聘岗位的相应资格条件。
四、组织领导
1、成立总务部一般管理、技能和服务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各项聘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郑荣美
副组长:季益洪、王小虎、史志胜
成 员:游庆国、王狂飙、王 庆、叶 蕾、李洪涛、李友良、丁言峰、谢宜兵、苏建国
2、成立四个工作组,负责办公室及中心聘任工作的具体实施。
①后勤管理办公室、校园建设办公室、住房管理与改革办公室聘任工作组:
组 长:苏建国
成 员:丁言峰、谢宜兵、郑 翔、陶余祥
②物业服务中心聘任工作组:
组 长:王庆
成 员:叶 蕾、朱旭英、王胜利、杨雁冰
③能源服务中心聘任工作组:
组 长:游庆国
成 员:王狂飙、米 军、丁同刚、甄 军
④饮食服务中心聘任工作组:
组 长:李洪涛
成 员:李友良、蒋 春、何 强
五、聘任工作程序:
1、公布岗位
在全校范围内公布核定的岗位职数、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2、申报岗位
应聘人员到应聘岗位所在办公室、中心提交申请,申报岗位不少于2个,社会聘用人员可以申报1个岗位。
3、资格审查
各工作组依据岗位任职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申报合格人员名单报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4、聘任方式
能源服务中心、物业服务中心班组长及以上岗位,饮食服务中心食堂经理、班组长及以上岗位,须采取竞聘答辩方式聘任,其他岗位可采取考核方式聘任。
5、审核批准
各工作组将拟聘人员报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经公示无异议后聘任。
六、竞聘工作时间安排
7月12日-7月15日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公布一般管理、技能和服务岗位职数、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7月底前完成聘任工作。
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工作组确定。
七、几项政策规定
1、2016年12月31日前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参加本次聘任,在原岗位继续工作,直至退休,不占岗位聘任职数。
2、凡不申报岗位的均被视为自动放弃。
3、未聘人员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八、本办法由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后勤党委 总务部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