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做好总务部各办公室、中心的一般管理、技能和服务岗位聘任工作,实现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任、公平公开、择优聘用的原则;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原则。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总务部设置的一般管理、技能和服务岗位,适用于学校事业编制、集体所有制职工及社会聘用人员。

三、任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具备岗位所需的知识、能力和技能;

3、身体健康;

4、学校事业编制、集体所有制职工近三年考核称职及以上,社会聘用人员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应聘人员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所竞聘岗位的相应资格条件。

四、组织领导

1、成立总务部一般管理、技能和服务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各项聘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郑荣美

副组长:季益洪、王小虎、史志胜

成 员:游庆国、王狂飙、王 庆、叶 蕾、李洪涛、李友良、丁言峰、谢宜兵、苏建国

2、成立四个工作组,负责办公室及中心聘任工作的具体实施。

①后勤管理办公室、校园建设办公室、住房管理与改革办公室聘任工作组:

组 长:苏建国

成 员:丁言峰、谢宜兵、郑 翔、陶余祥

②物业服务中心聘任工作组:

组 长:王庆

成 员:叶 蕾、朱旭英、王胜利、杨雁冰

③能源服务中心聘任工作组:

组 长:游庆国

成 员:王狂飙、米 军、丁同刚、甄 军

④饮食服务中心聘任工作组:

组 长:李洪涛

成 员:李友良、蒋 春、何 强

五、聘任工作程序:

1、公布岗位

在全校范围内公布核定的岗位职数、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2、申报岗位

应聘人员到应聘岗位所在办公室、中心提交申请,申报岗位不少于2个,社会聘用人员可以申报1个岗位。

3、资格审查

各工作组依据岗位任职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申报合格人员名单报聘任工作领导小组。

4、聘任方式

能源服务中心、物业服务中心班组长及以上岗位,饮食服务中心食堂经理、班组长及以上岗位,须采取竞聘答辩方式聘任,其他岗位可采取考核方式聘任。

5、审核批准

各工作组将拟聘人员报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经公示无异议后聘任。

六、竞聘工作时间安排

7月12日-7月15日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公布一般管理、技能和服务岗位职数、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7月底前完成聘任工作。

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工作组确定。

七、几项政策规定

1、2016年12月31日前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再参加本次聘任,在原岗位继续工作,直至退休,不占岗位聘任职数。

2、凡不申报岗位的均被视为自动放弃。

3、未聘人员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八、本办法由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后勤党委 总务部

2016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