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工业大学总务部一般管理、技能和服务岗位设置及聘任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物业服务中心于即日起开展岗位竞聘工作。现将物业服务中心一般管理、技能和服务岗位聘任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物业服务中心岗位聘任工作将分为三轮开展:第一轮为一般管理岗位聘任,第二轮为办事员岗位聘任,第三轮为一般技能岗位和一般岗位聘任。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7月12日-13日 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公布物业服务中心一般管理、技能和服务岗位职数、 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物业服务中心召开管理员、班组长以上人员动员大会。
7月13日-20日 第一轮(一般管理岗位)应聘人员报名申请、演讲答辩、确定名单、审批公示。
7月21日至27日 第二轮(办事员岗位)应聘人员报名申请、演讲答辩、确定名单、审批公示。
8月1日至8月31日 第三轮(一般技能岗位和一般岗位)应聘人员报名申请、演讲答辩(部分岗位)、考核聘任、确定名单、审批公示。
二、每轮聘任只接受该轮范围岗位申请,每轮落聘人员,需申请下一轮岗位竞聘。每轮竞聘申请报名截止时间将另行通知。
三、竞聘一般管理岗位、办事员岗位、一般技能岗位人员均需演讲答辩,一般服务岗位采用考核聘任形式。
四、根据我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总体方案,会议服务部(含行政楼群)、翡翠湖校区公寓服务部、翡翠湖校区教学服务部、屯溪路校区教学服务部采用“项目化”管理方式,一般管理岗位(含外聘人员)纳入物业服务中心本次聘任,项目内其他岗位聘任由物业服务中心和项目负责人共同确定。
五、因患病等身体原因无法履行岗位职责、无法参加岗位聘任人员,请于7月23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物业服务中心办公室。
物业服务中心聘任工作组
2016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