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我中心自2016年6月1日起,开始受理部分毕业生暑期临时入住申请。此次受理对象为:因延长学习年限需申请住宿的2016届研究生毕业生和拟录取本校研究生的2016届本科毕业生。

请需要办理上述相关入住的学生填写附件表格,经学院批准签章后,携带表格、身份证和一张一寸彩照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入住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地 址:

屯溪路校区:学生公寓1号南楼109室;

翡翠湖校区:学生公寓5号南楼105室;

咨 询 电话:屯溪路校区:62901200;

翡翠湖校区:63831123;

暑期入住时间为6月25日,届时请同学们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办理入住。

物业服务中心

201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