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加强安全管理要求,总务部近期安排各物业服务公司对全校非教学楼宇进行了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部分楼宇夜间有住宿现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现将8月1日至3日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纬地楼:707室(2人)、709室(3人)、708室(2人)、711室(1人)、710室(2人)、601室(3人)、602室(2人)、606室(2人);
升华楼:120室(2人)、121室(3人)、220室(1人)、315室(2人)、422室(2人)、437室(1人)、518室(2人)、527室(1人)、535室(2人)、613室(1人)、610室(1人)、620室(1人);
土木楼:207室、210室、211室、215室、218室、304室、308室、508室分别有人留宿;
光伏楼:208室、210室、218室、304室、308室、309室、312室、319室、320室、322室分别有人留宿;
理化楼:321室、327室有人留宿;
格物楼:103室、111室、201室、、402室404室409室、410室、415室、416室、421室、435室、437室、439室、501室、504室、518室、605室、607室、611室、710室、713室、716室、729室、731室分别有人留宿。
请各相关单位务必加强管理,严禁任何人在非教学楼宇内留宿,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总务部
保卫办公室
201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