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溪路校区南村1、2、3幢部分住户:

经省、市房管部门审批,屯溪路校区南村1、2、3幢全额集资房,符合权属登记条件住户的不动产权证已办理完成。学校将集中发放以上集资房不动产权证。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2月20日—2月24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7:00。

二、办公地点:总务部住房管理与改革处(办公室位于屯溪路校区综合服务大楼105室)

三、联系电话:62901208   62901209

四、相关要求及温馨提示

1.不动产权证须购房人本人领取;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购房人的委托书及购房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人须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购房人及配偶均已去世的,其代领人须提供所有子女签字的协议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提供具有法律依据的证明材料。

4.符合本次发放不动产权证的户室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总务部住房管理与改革处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