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推进科学发展,依据《合肥工业大学关于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结合总务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
一、“三重一大”主要内容
(一)重要事项
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2.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与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党务、部务公开等重要工作;
3.按照学校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要求,制订后勤事业发展规划和改革措施,研究决定后勤保障等方面的重要工作;
4.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审定总务部年度财务预算和预算执行报告;
5.制订、完善总务部各类改革方案和管理制度,机构及人员编制的设置与调整;
6.教职工的绩效分配、福利待遇、各类考核、晋级、聘用合同、奖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推荐申报;
7.资产管理、后勤物资及服务采购、服务质量监督、住宅管理等问题;
8.涉及安全、稳定工作及重大责任事故、突发事件、法律纠纷的处理与决策;
9.其他重要事项。
(二)重要人事事项
1.各处、办公室、中心科级干部的选拔推荐;
2.各处、办公室、中心后备干部人选的推荐培养;
3.后勤干部队伍建设、职工队伍建设、人才的引进和培养;
4.教职工职称评定与推荐;
5.学校党代会、教代会代表和委员的推选;
6.其他重要人事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1.总务部承办的大型会议和活动;
2.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四)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1.讨论后勤处、住房管理与改革处、翡翠湖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六安路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3万元以上支出(含3万元);讨论物业服务中心、饮食服务中心、能源服务中心5万元以上支出(含5万元);
2.未列入总务部年度预算的大额资金支出;
3.预算项目在执行中发生的追加或调整;
4.总务部资产处置、废旧物资处理;
5.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二、决策原则
(一)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原则;
(三)严格保密纪律。
三、决策形式
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主要采取会议集体讨论的形式进行。
四、决策执行
(一)“三重一大”事项一经决策后,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
(二)执行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仍须以会议形式进行集体讨论。
五、决策程序
(一)“三重一大”事项提交会议前须经部领导审核;
(二)“三重一大”事项应坚持一题一议,与会人员应充分讨论并表达意见,主要负责人应当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会议决策中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情况尚不清楚,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研或论证后再作决策;
(三)会议决定的事项、参与人及其意见、表决情况、结论等内容,应当完整、详细,并以会议记录、纪要等形式予以存档备查。
六、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一)对已经会议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由分管相关工作的部领导进行督办,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提出纠正建议;
(二)领导班子成员要将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情况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
(三)总务部纪委要对“三重一大”决策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全面检查;对违反“三重一大”规定,造成严重影响和经济损失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本办法由总务部授权后勤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