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教师研一公寓租住户:
按照学校要求,将于6月份对青年教师研一公寓实施改造,作为学生宿舍。根据《合肥工业大学周转房管理暂行办法》和学校整体工作部署,现就研一公寓租住户租住房调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时间:2019年4月22日至5月31日
二、租住房标准及租金
1.租住房标准:具有博士学位的教职工一人一间、其他教职工两人一间。
2.租金标准:租住期未超过五年的,按照属地福利租金标准执行;租住期已超过五年的,按照“阶梯租金”标准执行;面积按各租住户调整后的房间建筑面积据实计算。
三、调整安排及要求
1.具有博士学位的教职工原则上调整到青年教师研三公寓;其他教职工原则上调整到青年教师小高层公寓。
2.按照各租住户退房时间的先后顺序,在研三公寓管理员处挑选青年教师小高层或研三公寓房间号,并办理租住房调整手续。
3.学校将根据教职工的需求,安排车辆协助教职工运输物品,具体时间请提前在研三公寓管理员处登记。
请校内各相关单位做好租住研一公寓住房调整教职工的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
住房管理与改革办公室 62901208 62901209
物业服务中心公寓管理员办公室 62901783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总务处
2019年4月16日
附件:青年教师研三、小高层公寓“阶梯租金”标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