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 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优良校风和学风,发挥学生宿舍在校园文化建设、学习阵地打造、良好生活习惯养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研究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经研究决定在全校研究生中开展“星级文明宿舍”创建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创建范围

全体在校住宿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宿舍为单位参与创建。

二、基本要求

1.文明风范

(1)宿舍成员思想上要求进步,自觉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关心时事,有较高的理论素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宿舍研究生党员和学生骨干起模范带头作用;

(2)宿舍成员尊敬师长,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礼貌待人,尊重管理人员,遵守学校管理;

(3)宿舍成员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注重勤俭节约;

(4)宿舍成员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有良好的寝室文化,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5)宿舍成员遵守作息时间,不留宿外来人员,无私自调换宿舍和未经请假夜不归宿现象。

2.学术科研

(1)宿舍学习风气浓厚,互帮互学,宿舍成员获三等及以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成员无不及格课程;

(2)宿舍成员积极参加科学研究,注重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参与解决实际工程难题,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和创新实践活动;

(3)宿舍成员遵守课堂纪律和实验管理要求,恪守学术道德,无考试违纪和学术不端行为。

3.环境卫生

(1)宿舍环境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墙壁门窗清洁,无异味、无杂物,垃圾及时清理;

(2)宿舍成员安全意识强,具备基本的安全知识,发现隐患及时报告,不私接电源、乱拉网线、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

(3)宿舍成员积极配合检查人员工作,卫生无不合格记录。

三、各星级标准

1.五星级宿舍标准:宿舍成员学业成绩优秀,主持或参与重大科研项目,在核心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参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在创新实践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学年宿舍卫生检查优秀率不低于90%。宿舍有关于维护学习风气、卫生环境等方面的成型做法,宿舍成员都能积极遵守并执行。积极配合宿舍检查工作,接受监督,无违规现象。五星级宿舍比例不超过研究生宿舍总数的5%。

2.四星级宿舍标准:宿舍成员学业成绩优良,积极参与各类科研项目,在核心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参与解决实际工程问题,在创新实践竞赛中取得较好成绩,学年宿舍卫生检查优秀率不低于80%。宿舍成员在维护整体学习风气、卫生环境等方面有较高的积极性,能配合宿舍检查工作,纠正自己不足之处,无违规现象。四星级宿舍比例不超过研究生宿舍总数的10%。

3.三星级宿舍标准:宿舍成员无学业成绩不及格(学位课不低于75分)课程,科研潜力突出,注重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参与解决实际工程问题,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和创新实践活动,学年宿舍卫生检查优秀率不低于70%。宿舍成员在维护整体学习风气、卫生环境等方面有一定的积极性,能配合宿舍检查工作。三星级宿舍比例不超过研究生宿舍总数的15%。

4.不达标宿舍

不符合文明宿舍创建基本要求,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达标宿舍:

(1)学年宿舍被通报批评三次及以上的;

(2)宿舍成员中有违纪受处分者;

(3)不服从有关部门管理,不能较好地配合宿舍检查工作的;

(4)宿舍成员间关系不够融洽的;

(5)宿舍中使用违章电器被查处,或人为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

四、检查评选

1.校研究生会成立宿舍文明检查小组,配合物业服务中心做好研究生宿舍日常检查工作,定期对学生宿舍卫生进行评分和成绩公布,定期检查大功率违规电器使用,核实学生晚归、夜不归宿等违纪情况记录;各学院要结合实际,采取学院检查和学生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抽查。

2.星级文明宿舍评选活动每学年举办一次,在每年6月份开展。

3.符合星级宿舍申请条件的,以宿舍为单位向学院提出星级宿舍书面申请,四星、三星级宿舍由学院对照标准直接评选推荐;五星级宿舍由学院按一定比例推荐,学校组织评选。学院在推荐前要进行初审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推荐材料报党委学生工作部。

4.评选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宁缺毋滥。

五、表彰奖励

1.对符合评选条件的宿舍,学校将授予相应“星级文明宿舍”称号,颁发荣誉证书,所在宿舍的寝室长授予“优秀寝室长”荣誉称号。

2.五星级宿舍奖励标准为300元/间,用于宿舍文明建设,四星、三星级宿舍奖励由学院设置。

3.评奖结果将作为研究生个人评奖评优和先进班集体评选的参考条件,不达标宿舍由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予以警示。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培养单位要与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相结合,推进研究生“五个文明”建设,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强化责任,细化安排,抓好落实,确保活动深入有效开展。

2.发挥主体作用。各培养单位要建立以研究生辅导员为指导、以团学组织为依托、以研究生党员和研究生骨干为主体的宿舍文明自查队伍,做好宣传动员、自查促建、检查整改、评比推荐等各项工作,鼓励支持研究生制定宿舍公约,引导研究生形成文明共识。

3.注重宣传引导。各培养单位要以“星级文明宿舍”创建为契机,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研究生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引导研究生认识宿舍文明对个人成长成才和优良校风学风形成的重要性,全面提升研究生综合素质,助推学校“双一流”建设。

党委学生工作部 总务部

2017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