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学校机构改革,住房管理与改革办公室更名为住房管理与改革处,隶属合肥工业大学总务部,是学校教职工住房及周转房的管理部门。

住房管理与改革处主要负责制定学校有关住房管理及住房改革的相关制度规定;学校教职工住房管理、不动产登记及住房信息化建设工作;学校周转房管理工作;学校教职工住房补贴的核发工作;校内教职工已购住房交易的实施工作;住房管理与住房改革的政策咨询、信访接待及处理工作;学校、总务部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布置的相关工作。

住房管理与改革处设处长、住房管理主管、房产管理主管及若干一般管理岗位。


住房管理与改革处处长职责

1.在总务部领导下,全面负责住房管理与改革处工作。

2.负责制定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等。

3.负责协调处所属部门,积极完成本处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4.负责校内教职工已购住房管理、不动产登记及住房补贴核发等工作;

5.负责推进学校涉及住宅用地相关土地勘界,配合国有资产管理处落实土地确权工作。

6.负责校内教职工已购住房交易的备案工作;

7.负责人才用房的调配、腾退管理及新进人员的住房安置等工作;

8.负责周转房装饰装修及管理工作;

9.负责住房管理与改革的政策咨询、信访接待及处理工作。

10.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房管理科科长职责

1.负责学校引进人才用房配套设施采购、周转房的装饰装修及人才用房的调配、腾退管理及新进人员的住房安置等。

2.负责学校周转用房和已购住房公共部分的维修。

3.负责住房维修资金的申请。

4.负责科室信息化建设及数据更新。

5.负责推进住宅区土地权属勘界,配合国有资产管理处落实土地确权。

6.负责信访接待及办理工作。

7.负责空置周转房的巡查管理工作。

8.完成住房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住房管理科主管职责

1.负责教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的受理、公示、核发等。

2.负责教职工住房情况登记、核查和权属情况证明。

3.负责校内已购住房交易的备案工作。

4.负责有关房改等政策的宣传和咨询。

5.负责教职工住房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利用和备案存档工作。

6.配合相关信访接待及办理。

7.完成住房处交办的其它工作。


住房管理与改革处处长

办 公 地 点 : 三新楼110室

办 公 电 话 :0551-62901210


住房管理科科长

办公地点:三新楼106室

办公电话:0551-62901209


住房管理科主管

办公地点:三新楼105室

办公电话:0551-62901208